提出,设定罚款需统筹考虑多种因素,确保过罚相当、法理相融。7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,实践中对小摊小贩、小微企业的处罚应遵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。
尽管“小过重罚”已成为负面典型,但何为“小过重罚”仍需仔细厘定。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细节,这些细节足以影响案件定性和处罚幅度。
这起案件已进入行政诉讼二审程序,所有证据——有利的和不利的——都应在法律天平上重新权衡。要维护法律刚性,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动机和违法后果。从现有证据看,陈广芳是知法犯法,但他是为帮助患癌病人筹钱才出售羊肉,且未造成严重后果。
法治2.0版的争议,不是关于是否需要法律,而是如何正当地解释和适用法律,满足不同维度的正义诉求。公众应提升法治素养,认识到正义的多维性,不能非黑即白。这种争议性正是社会主义法治走向成熟的标志。
案件仍在二审中,相信当地法院将严格准确适用法律,兼顾法理情,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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